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9 14: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4-00907
- 发文日期
- 2024-08-19
- 公开日期
- 2024-08-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工作站,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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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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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老年人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增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便利性,降低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隐患风险,具有积极的意义。这项工作也是国家、省、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支持200万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被列为五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首项。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分别明确将“十四五”期间完成10万户(全省)、1万户(全市)改造列为“十四五”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同时该项工作也被纳入无锡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更新工作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高位统筹推进。
我市自2019年率先在全省启动该项工作,为我市家庭成员中有失能失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的低保及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等对象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0元/户(补助标准省内最高)的政府补贴。2023年初,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对象范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将改造对象扩展到高龄空巢独居、高龄重度失能两类最亟需的非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补贴标准每户不超过2500元,同时,鼓励各市(县)区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展给予改造补贴支持的社会老人的范围,结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居住情况等影响其改造迫切性的特征,分层分类明确补贴标准。至2023年末,全市已完成改造超11000户,已基本实现了对全市符合改造标准的困难老年群体的全覆盖。
一、关于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改造的知晓度的建议
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提升百姓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市民政局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内组建养老顾问队伍,结合“锡心医养”平台的建设,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兴趣课、主动政策介绍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优化政策办理流程,便捷老人了解和申请相关服务。二是加强线下体验场馆建设。以推动镇街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抓手,鼓励各镇街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合适区域设置适老化改造体验专区,通过互动体验的方式扩大市民对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及接受度,目前梁溪区瞻江街道、新吴区新安街道等养老综合体内已经建设线下体验场馆,并常态化鼓励吸引老年人来机构进行体验。2024年底前,我市将在实现全市街道层面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覆盖,各地也将结合实地同步建设适老化改造体验场馆。三是鼓励改造企业加强宣传。各级民政部门鼓励各改造企业积极发挥其主体作用,一方面走进老旧社区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类养老方面的博览会展销会,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激发老年人的改造需求,做大做强适老化改造市场。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局始终坚持以百姓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一方面鼓励各板块在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同时老年人需求情况摸排,初步掌握周边老人需求的整体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开展“‘锡心医养’社区居家‘332’服务行动”,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方便老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和方式便捷获取自己所需的养老服务资源,反馈自己对养老服务的相关诉求。市民政局也同步建立满意度评测及运用机制,通过第三方不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机构服务品质,评定其星级(等级),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改造实施层面,一方面督促各改造实施机构持续优化改造流程,在方案设计层面和改造设备统筹层面优化到位,确保改造时间最优化;另一方面,改造过程中科学规范,做好各项必要的保护和隔离举措,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改造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干扰。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适老化政策保障体系的建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其在第七项“完善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中明确了“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按照当地规定标准免费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并给予适当补贴。引导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我市目前改造政策基本与其要求一致,前期以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为主,2023年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将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及长护险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政府改造范围,且保障标准已经全省领先。今后我市将综合上级政策的变化、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百姓的实际需求等情况,及时优化调整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资金筹措渠道,改进改造实施流程,加强全流程监管,确保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有序稳定提升。
无锡市民政局
2024年8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