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3-12-06 14: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内地居民结婚,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无锡市的当事人,凭双方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可在我市7个市(县)区婚姻登记机关中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业务。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2.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是否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答: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3.“跨省通办”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市内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跨市和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4.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单页(需加盖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办理结婚登记,页面上须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须复印首页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5.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收费?
答:自2013年7月1日起,凡在全省范围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免收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6.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还需提供一方在无锡的居住证。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应到法院申请调解离婚或诉讼离婚。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7.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该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答: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凭婚姻登记档案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到原登记地的档案保管部门查档。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8.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或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的,该如何办理?
答: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9.婚姻登记证破损或遗失后,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补领?
答:婚姻登记证件破损或遗失后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户籍在无锡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具体可咨询我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江阴市80612986、宜兴市87900512、梁溪区83158488、锡山区88216350、惠山区83595656、滨湖区85107789、新吴区82203850。
10.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一直维持该状况,可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并提交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