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1521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8 1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2-01837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 公开日期
- 2023-08-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殡费,殡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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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196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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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烈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遗体捐献优抚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遗体捐献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我市于1993年正式启动遗体捐献工作以来,市红十字会统筹推进遗体捐献工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协调,不断健全遗体捐献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先后在无锡卫校、江南大学医学院设立了遗体捐献接收站,与无锡市急救中心和无锡壹零零非急救转运公司签订了遗体转运合作协议,保证了遗体转运及时高效。出台了《无锡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规范了遗体捐献接收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4月底,全市累计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达2123人,实现捐献463例。
二、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提升社会认同度
市文明办将“鼓励资源捐献造血干细胞、角膜、器官、遗体”写入《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我市推进遗体捐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将倡导遗体捐献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标准之中,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捐献工作。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纪念日以及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月和“三下乡”等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遗体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普及和生态安葬政策宣传,挖掘报道捐献的感人故事,褒扬自愿捐献的高尚行为,倡导尊重科学、移风易俗、捐献遗体引领社会新风尚。
三、开展缅怀纪念传递社会温情
2010年在无锡市青城公墓内专门设立了无锡市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纪念园,历年来成功捐献遗体、器官和角膜的志愿者名字被镌刻在纪念碑上,供市民群众缅怀追思。每年清明期间,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开展缅怀纪念活动,追思追忆捐献义举爱心。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关注捐献者家庭生活情况、健康及心理状况,及时给予困难捐献者家庭关爱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帮扶和救助。市红十字会每年把困难的遗体捐献者家庭列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对象,春节前予以慰问关怀,传递党的温暖和社会温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会同市文明办、市财政、市红十字会等部门,持续优化优抚政策,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关心关爱捐献者家庭,推动爱心精准帮扶,给予遗体捐献者及直系亲属更多荣誉,支持这项高尚的爱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无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