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11: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2-01815
- 发文日期
- 2023-02-13
- 公开日期
- 2022-05-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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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无锡欧亚文化交流中心、无锡我乐学英语培训中心、无锡市康健体育文化服务中心、无锡市开源教育培训中心、无锡市私立声一钢琴艺术培训部、无锡市私立新偶像艺术培训学校、无锡市高明民族器乐培训中心、无锡市私立至远外语培训中心、无锡市蓝色天空环境保护技术推广中心、无锡市佳宏文化艺术中心、无锡市尚峰足球俱乐部、无锡市江南文体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江南慧谷培训中心、无锡市三艾教育培训中心、无锡市环球雅思培训中心、无锡市春申文化专修学校、无锡市世纪科技进修学校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已立案调查完毕。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拟对上述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与上述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上述拟被处罚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上述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届满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吉晨阳; 联系电话:0510-81822006;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无锡市民政局540室。
如上述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上述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单位及文号如下:1.无锡欧亚文化交流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1号);2.无锡我乐学英语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2号);3.无锡市康健体育文化服务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3号);4.无锡市开源教育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4号);5.无锡市私立声一钢琴艺术培训部(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5号);6.无锡市私立新偶像艺术培训学校(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6号);7.无锡市高明民族器乐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7号);8.无锡市私立至远外语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8号);9、无锡市蓝色天空环境保护技术推广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09号);10.无锡市佳宏文化艺术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0号);11.无锡市尚峰足球俱乐部(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1号);12.无锡市江南文体发展服务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2号);13.无锡市江南慧谷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3号);14.无锡市三艾教育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4号);15.无锡市环球雅思培训中心(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5号);16.无锡市春申文化专修学校(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6号);17.无锡市世纪科技进修学校(锡民罚先告字【2022】第017号)。
无锡市民政局
2022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