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和平画院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2 16:4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2-01818
- 发文日期
- 2022-02-22
- 公开日期
- 2022-0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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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对无锡和平画院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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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无锡和平画院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对无锡和平画院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无锡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