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7: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1-01008
- 发文日期
- 2021-12-20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组织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告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无锡和平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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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无锡和平画院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已立案调查完毕。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拟对上述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与上述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上述拟被处罚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上述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届满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吉晨阳; 联系电话:0510-81822006;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无锡市民政局540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单位及文号如下:无锡和平画院(锡民罚先告字【2021】第013号)。
无锡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