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振亚路和洛泉路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01-02 15: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振亚路和洛泉路的复函
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振亚路和洛泉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8〕130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振亚路(Zhenya Lu):位于原东安庄自然村,东西走向,东起无锡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东侧,西至直湖港,长2170米,宽14米。
二、洛泉路(Luoquan Lu):位于原张镇桥自然村,为张镇家园内部道路,南北走向,南起洛竹路,北至洛兰路,长200米,宽9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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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惠山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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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
2019年1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