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欧亚文化交流中心等十七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5:0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经查,无锡欧亚文化交流中心、无锡我乐学英语培训中心、无锡市康健体育文化服务中心、无锡市开源教育培训中心、无锡市私立声一钢琴艺术培训部、无锡市私立新偶像艺术培训学校、无锡市高明民族器乐培训中心、无锡市私立至远外语培训中心、无锡市蓝色天空环境保护技术推广中心、无锡市佳宏文化艺术中心、无锡市尚峰足球俱乐部、无锡市江南文体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江南慧谷培训中心、无锡市三艾教育培训中心、无锡市环球雅思培训中心、无锡市春申文化专修学校、无锡市世纪科技进修学校等十七个社会组织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十七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无锡市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