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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指导(尊老金补贴)

发布时间:2021-11-30 19: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21-00944
发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日期
2021-11-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政、扶贫、救灾--养老服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社会保障,老龄问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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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指导(尊老金补贴)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申报

  (一)发放对象资格。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

  (三)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者其委托人。

  (四)申报方法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在年满周岁后,向户籍所在地社居(村)委提出领取尊老金的申请。

  1.《无锡市领取尊老金审批报告表》一式3份。

  2.申请时需提交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交户口簿、本人有效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指定银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申请人人户分离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经常居住地社居(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审核

  (一)审核部门。社居(村)委核实申报材料,由街道(镇)审核。

  (二)审核要点和方法

  1.社居(村)委调查核实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镇)。

  2.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领尊老金的老年人,经社居(村)委审核确认后,可以补发尊老金。社居(村)委无法核实老年人生存状态且连续两个月未能取得联系的,经街道(镇)、社区核查确认后,可暂停发放其尊老金,确系健在的,待重新核实后予以补发。

  3.街道(镇)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市(县)区民政部门。

  三、审批

  (一)审批部门。市(县)区民政部门。

  (二)审批内容。市(县)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批。

  (三)时限。市(县)区民政部门自收到街道(镇)递交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发放

  (一)发放方式。尊老金实行到月(满周岁)享受、按月发放。由区民政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相关银行,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每月将尊老金直接划入老年人的个人账户。

  (二)时间

  尊老金按月发放,每月20日前,各区民政局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月尊老金发放名单;每月25日前,各区财政部门完成上月尊老金银行划账。

  社居(村)委要每月定期回访,了解老人健康状况及尊老金领取情况,填写回访记录;街道(镇)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前书面上报区民政、财政部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区民政、财政部门予以纠正并公示。

  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市(县)区民政部门办理尊老金变更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备案。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的,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应当及时向街道(镇)报告,街道(镇)要及时上报市(县)区民政部门,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尊老金。

  区、街道(镇)应及时准确掌握无锡阳光惠民监管平台推送的死亡人员名单信息和尊老金管理预警信息。对无锡阳光惠民监管平台能够实现发放对象相关信息有效比对的,区、街道(镇)应在预警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社居(村)委及时进行核实,对于发现超支发放、重复发放的,立即终止发放并联系老人或其家属追回多发资金。对无锡阳光惠民监管平台未能实现发放对象相关信息有效比对的,街道(镇)、社区应自发现老人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之日起,立即终止发放并联系老人或其家属追回多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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