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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民服务中建新功开新局 | “单人保”新政惠及更多困难家庭

发布时间:2021-09-14 17: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今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市委“三强三促”开新局主题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力办好民生实事,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用实际行动诠释“民政为民”的初心使命。

  系列报道之一:“单人保”新政惠及更多困难家庭

  ❶ 说故事

   49岁的老张(化名)家住惠山区,他患有尿毒症多年,每周需血透三次,自理医疗费用较高。 他妻子无固定工作,女儿刚毕业,家庭人均收入为1347元,超过了低保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不符合我市前期“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市低保标准才可以申请低保”的政策规定。 就在今年,我市出台了“单人保”政策,老张在今年5月,高兴地收到了第一笔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10元。他也是我市出台“单人保”政策后,首批被纳入“单人保”政策保障范围的市民之一。

  ❷ 说政策

   现实中,一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但有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重病等特殊情况,造成实际生活困难,老张家正是属于这一特殊情况。

   针对困难群众所想所盼,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民政局创新出台“单人保”政策,该政策打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现状,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将三类人群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证,并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还包括三级智力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的、符合本市医疗救助门特病种的患者,即重病患者。

   ★本人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同时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及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单人保”政策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

   “单人保”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办理。申请人可到街道(镇)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诚信声明家庭收入、财产及其他必要的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一般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目前,全市已有164名人员成功申请纳入“单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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