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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06 15:4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儿童福利院为无锡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民政局相关职责

  1.局党委负责领导福利院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福利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福利院领导人员,按程序审核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选,指导福利院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3.提出福利院业务范围建议,根据福利院工作需求,研究提出福利院改革、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

  4.审核福利院章程并监督福利院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审核福利院法人年度报告并监督福利院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

  5.批准福利院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资金使用,监督福利院依法实施审计。

  6.督促指导福利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指导、监督福利院开展业务工作,为福利院正常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对福利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职责

  1.落实党对单位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3.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单位在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建议方案,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4.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动作规则。

  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单位职责。

       附件: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无锡市儿童福利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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