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2月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0-12-09 14: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20-01560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公开日期
- 2020-12-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孤残儿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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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0年1-12月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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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2月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具体进展 | 完成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点 |
4、帮扶济困项目 |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 | 市民政局,各地区 | 从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960元(宜兴市91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10元。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统一提高到全市每人每月1525元。首次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大市和城乡一体,全力抬高“保基本民生”地平线。同时,着力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市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分别提升至每人每月8工时、28工时、48工时;江阴特困供养照料服务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全护理1500元、半护理900元、全自理城镇191元至341元不等,农村131元至341元不等;宜兴城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个工时,更好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最为迫切的照料服务需求。各地区切实抓好提标后的组织落实工作,统筹安排所需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和人员应保尽保。 | 已完成 | 2020年7月 |
完成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主体工程. | 市民政局 | 1号楼(共三层)已完成二层主体结构,计划12月25日完成封顶;2号楼(共三层)已完成二层主体结构,12月22日完成主体封顶;3号楼(共三层)正启动施工二层,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封顶;4号楼(共四层)已完成三层主体结构,12月25日完成主体封顶;5号楼(共四层)已完成三层主体结构,12月25日完成主体封顶。 | 按照年度目标完成 | 2020年12月 | |
8、卫生养老项目 | 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 6 家。 | 市民政局,各相关地区 | 完成建设10家。 | 已完成 | 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