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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9-06-30 17: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19-10072
发文日期
2019-06-30
公开日期
2019-06-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事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社会保障,婚姻,社区服务,民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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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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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党建引领,在全国首创重大病自费支出救助政策,对照民生高质量发展要求补短板、创特色、求实效、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在4月2日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无锡市民政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获评2018年市级机关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救助水平有新提升。1.兜底性保障有序有力。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临时救助机制,明确“市级先行发现先行救助”、“重大困难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额度”等救助方式。截至目前,全市共为11382户、16677名低保对象发放资金4558.46万元;市、区两级临时救助2227人次,发放临救资金390.1万元。2.低保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关于深入做好2019年度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主动将农村低保领域专项治理范围扩大到城乡联动。截至目前,全市入户核查低保对象13982户、21813人,动态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9034人。3.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制度。制定《中低收入居民资格认定办法》《无锡市市区中低收入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保障对象认定办法》,确保10类保障对象得到精准有效救助。印发《无锡市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救助责任保险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材料20万份下发到社区,组织1600余人进行培训。至5月底,全市累计救助290人,支付救助金额121.6万元。4.温情救助机制不断完善。探索低保渐退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当其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时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扶上马再送一程,以帮其稳定脱贫。落实重度残疾人、大重病困难对象“单人保”政策,两类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00%发放低保金。在全市阳光扶贫系统建设中主动担责,目前系统涵盖1.8万户、2.3万人,实现建档立卡户比对全覆盖。

  (二)养老服务改革有新突破。1.不断完善和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牵头编制国内首个省级智慧养老地方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并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继续推动实施《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办法》《无锡市关于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扶持发展政策。2.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两个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做好“三个推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率接近40%;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化发展,形成一批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持续推进智慧养老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发展。今年5月黄树贤部长来锡考察,充分肯定我市智慧养老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并希望继续在全国引领创新发展。民政部和财政部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组来锡考核时,对无锡市改革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3.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市(县)区按照《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无锡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等规划目标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稳步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目前,经开区怡和颐养院、新吴区鸿山街道敬老院、旺庄街道养老院、江阴市顾山镇敬老院、宜兴市丁蜀镇敬老院等一大批养老项目已经启动建设或规划立项。4.不断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江苏省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3月上旬,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和江阴市夕阳红老年康乐中心两家机构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验收。5.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免费技能培训和在岗培训,上半年举办各类培训超过10期,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1000人次。继续落实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和入职奖励政策,实施特岗津贴政策,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

  (三)基层社区治理有新气象。1.扎实开展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村(社区)“两委”人员开展了排查清理,重点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存在“村霸”以及涉黑涉恶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公检法司和纪委监委进行资格联审。通过建立健全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定期报送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宣传发动等途径有效压降黑恶势力在村(居)民自治领域的滋生空间,夯实党在基层执政基础。2.持续强化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农业农村局推进“三务公开”户户通平台建设,将《村务公开规范》标准有机融入,确保《规范》有效落地,强化基层日常监督,提升村务公开质量。3.规范化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会同梁溪区政府承办“全国城乡社区协商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我市和梁溪区社区协商方面的创新做法。推动实现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和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4.按照民主自治原则,积极推进村级医疗互助。组织召开全市村级医疗互助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村级医疗互助制度。5.不断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确定了江阴市徐霞客镇、宜兴市丁蜀镇、锡山区东港镇、惠山区阳山镇等4家单位开展试点。

  (四)社会组织发展有新成效。1.着力强化协调管理机制。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下发了《2019年无锡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点》,统筹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着力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制定下发《无锡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社会组织39项行政处罚(强制)执法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取缔程序的具体要求和32个示范文本,规范指导了全市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市级社会团体银行账户专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等专项工作。3.着力强化扶持发展工作。以市级孵化基地为载体,推动全市公益组织成长。积极开展公益创投工作,2019年共有93个项目入围,项目申请资金共计740.333万元,其中市级拨付资金为499.1833万元。4.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按照《“千社结对千村(居)”扶贫帮困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结对帮扶社区(村)。

  (五)公共服务供给有新提升。1.提高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指导江阴、宜兴和滨湖区婚姻登记处做好涉外婚姻登记业务承接工作,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实现平稳过渡。进一步做好收养登记评估工作,提升收养评估规范化水平。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强化救助站内管理和对托养机构的监管。积极推进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工作,做好第二批共53名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创新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今日头条推送等多种方式开展寻亲工作。3.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将因自身、家庭、其他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全市3016名儿童全部纳入关爱保障范围,通过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用好社会保险、提供个案服务等形式全方位构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4.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扎实开展“住宅式”墓地排查整治。1月底和3月底两次接受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受到充分肯定。5月中旬出台市级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6月前全市有4个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5. 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地名命名服务,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制定下发《无锡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对51条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编撰《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等,拓展地名普查成果。启动《江苏省地名录》(无锡卷)前期准备工作。6.大力推进审批改革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民政权力事项的修改更新工作,修订完善《无锡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达91%、见一次面比例达9%。此外,积极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易地新建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代建协议签订等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气象。制定《市民政局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召开2019年市民政系统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个性化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市民政局2019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补充说明》《无锡市民政局谈心谈话制度(试行)》。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启动“书记项目”,提升党建质量。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深入9家局属单位,全面聚焦“四风”问题,开展“自我体检”。多角度、全方位深入了解被查单位相关情况,帮助基层单位问诊把脉。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局党员170余人分两批在宜兴湖㳇镇洑西村举办了主题为“以党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党员冬训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80余人分两批赴厦门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并做好日常的学习督查。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告制度,定期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研判和风险点排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良好成效,但对照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还较匮乏;低保标准宜兴仍落后于市区及江阴;民政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减负增效有待持续深化等。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全面高质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三个聚焦”的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奋力争当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继续提升各项救助标准。拟将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60元;同步提升城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集中养育、分散养育标准,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各项标准持续保持全省领先,确保至2020年,全市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大市、城乡统一。二是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全面实施无锡市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医疗自费支出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医疗救助、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救助、临时救助、深度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合力优势。三是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修订《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从制度层面完善规范低保工作,完善低保认定审批制度。四是不断创新救助方法。积极探索“温情救助”新模式,落实好低保渐退机制,帮助低保对象稳定脱贫。继续推广江阴市社会救助体系集成改革创新经验,完善市(县)区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二期开发升级,进一步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进一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以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抓紧实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改革试点政策,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公办民营、品牌化发展、智慧化建设、等级评定等方面再下功夫,确保养老服务改革取得新进展。尽快出台《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暂行)》,组织各(县)区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适老化改造家庭达到500户以上;加快推进街道(镇)级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新建街道级(不含镇级)日间照料服务机构超过省高质量考核目标8家以上;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智慧化建设,力争智慧型养老服务机构总数达150家。继续推进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今年底建成率分别达到65%和40%以上。继续推进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建设,有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有效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养、医、康紧密结合的高质量养老服务。

  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严格社区事项准入,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减轻基层负担。试点推行全科社工,探索建立“一站多居”“多社区一中心”等社区服务模式。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好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执政根基。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动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行、常态化监督。总结推广城乡社区“微自治”经验做法,创新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载体。

  进一步做优公共服务。继续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的业务指导,发挥好婚姻矛盾调解机构作用,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完善全市困境儿童的信息库建设,优化市民政信息平台的未保系统功能。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深度关爱保护工作。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改革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救助管理规程和考核体系。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查找整改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建设基础。结合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强化政治导向,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民情导向,广泛开展蹲点调研;强化问题导向,深刻检视剖析;强化成果导向,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面落实“三项机制”,修订《2019年市民政局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三项机制”贯穿到使用干部、激励作为、推动工作的全过程,推动“三项机制”及实施细则落地落实。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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