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6-19 11: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19-07093
- 发文日期
- 2019-06-19
- 公开日期
- 2019-06-19
- 文件编号
- 锡民函〔2019〕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救济,函
- 内容概述
-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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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完善我市低保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兜底保障,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我们将在研究完善低保政策时给予充分考虑及采纳。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基础性的民生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最核心部分,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心系困难群众,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已持续十余年提高低保标准。当前市区及江阴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名列全省笫二位。二是落实“单人保”政策。对低保户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其本人按低保标准的138%发放,非低保家庭中无固定就业的重残人员其本人按低保标准的100%发放,均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三是开展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老年人、少数民族、归侨、重大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增发保障金。四是开展专项救助。对因灾、因病等突发事件加剧低保家庭家庭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保险救助和深度救助予以帮扶解困。五是开展精准救助。通过低保专项治理、建立经济核对平台和阳光扶贫等一系列措施,使低保更加公平公正,“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最近,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正在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进低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结合办理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我们将进一步正视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低保工作新发展。
一是抓紧做好低保调标工作。为继续改善低保家庭生活,将上报市政府批准,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新的低保标准,保持全省前位,并确保到2020年人均低保标准提高到1000元以上。
二是适时修订低保规程。您建议修改低保工作规程正逢其时,目前省民政厅已开展省低保工作规程修订调研,我市将按照省民政厅统一要求,启动《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修改工作。重点完善低保认定标准。既要突破现有只以收入、财产作为低保认定条件的限制,又要把支出纳入认定条件,建立“收入贫困型”和“支出贫困型”认定标准及相关工作规程。充分考虑申请低保家庭住房财产及金融资产核对标准,调整不合时宜的规定,并相应建立信用追溯和惩戒制度。
三是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按照民政部要求,重点做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漏保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和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治理,促进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朱跃新;联系电话:81821962,1358501318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3份)
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