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圣塘里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1-27 15: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圣塘里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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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圣塘里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8〕1167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在梁溪区南禅寺街道建设的商业用房项目命名为“圣塘里”(Shengtang Li)。其范围:东至南长街,南至规划用地,西沿定胜河,北临鸭子滩弄。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7日
抄送: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梁溪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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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