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璟星雅苑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1-15 15: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璟星雅苑的复函
无锡市美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璟星雅苑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8〕1125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在锡山区东港镇建设的住宅项目命名为“璟星雅苑”(Jingxing Yayuan)。其范围:东至群星路,南沿东港路,西为联群路,北至创新路。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5日
抄送: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锡山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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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