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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16: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18-02608
发文日期
2018-11-09
公开日期
2018-11-09
文件编号
锡民人【2018】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才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人才,就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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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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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社会工作中高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努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社会工作骨干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人才梯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推荐、建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社会工作骨干人才的选拔推荐面向无锡市持证社会工作者。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勤勉积极,具备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组织协调水平;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资格,并已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登记;

  4.现所就职单位的服务领域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等和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领域;

  5.具有2年以上与社会工作领域相关的一线服务经验;

  6.积极乐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度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致力于从事社会工作服务,遵守《中国社会工作者守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心理学、社会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专业资格;

  3.有多年参与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经验,主持过不少于1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持续时间合计不少于6个月;

  4.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表彰奖励,得到有关专家或用人单位特别推荐,在专业刊物发表过文章。

  此外,选拔中还将参考推荐对象既往参与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能力、表现等要素。

  三、选拔程序

  1.人才选荐。推荐以村(社区)、镇(街道)、部门(单位)、高校、社会组织等为单位,由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局属单位统一扎口进行初审选拔后报送市民政局。

  2.资格审定。由无锡市民政局相关处室、高校老师及社会工作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局属单位选拔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审查并进行综合评定。

  3.结果反馈。根据推荐人选的审定结果,建立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库,并将结果向相关市(县)区民政部门、局属单位反馈。

  四、 有关事项

  1.推荐单位应保证入选人员参加市级组织的培训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岗位锻炼条件。

  2.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库建设采取动态管理机制,每年11月根据全市人才信息复查及推荐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3.无锡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训,培训对象为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数据库入选人员。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积极推荐工作实务、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富有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尤其要充分考虑拟推荐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是否有专业发展意愿。请各推荐部门(单位)将社会工作骨干人才选拔推荐表及其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公章的附件1)于12月15日报送至邮箱1032083795@qq.com。资格审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两年内不得再行申报推荐。

  联 系 人:李  莉、常 虹

  联系电话:81821998、81822003

  附件:1.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选拔推荐表.doc

        2.无锡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推荐汇总表.docx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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