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6-28 18: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18-00976
- 发文日期
- 2018-06-26
- 公开日期
- 2018-06-28
- 文件编号
- 锡民函〔2018〕4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基层政权,社区服务,函
- 内容概述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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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函
胡跃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各小区社区工作对接人员,帮助社区加强各小区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党和政府对社会公众实施服务管理的重要平台。社区工作者身处社区治理一线,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
我市各级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社区工作者“不低于每200户配1名”的要求,各地通过公开招考、选举产生、合同聘用、机关下派等方式,加强社区工作者人员配置,一大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群众工作能力、较高文化水平、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扎根在社区,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我局委托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组织开展了“无锡市社区治理效果测评调查”,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效果平均满意度为85.588分,达到“满意”程度级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工作日益繁重。为此,我市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乡社区治理格局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1.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以社区(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发挥好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统筹资源、协调推进社区治理的能力;发挥好居(村)委会的主导作用,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治和服务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增强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的载体功能。
2.创新社区治理方式。一是严格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清理社区的不合理负担。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取消社区以往参与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任务。二是推广“政社互动”。依据“两份清单”,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三是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着力实现基础设施到位、数据标准统一、社区工作平台、政务平台和服务平台支撑、各类应用落地的智慧社区建设格局,促进信息整合,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能。
3.丰富社区共治主体。一是深化居民自治。探索“楼栋自治”“院落自治”等社区“微自治”实践,将基层治理单元由社区向小区、楼组延伸,建立以院落(楼道)为单元的网格服务体系,变生人社区为熟人社区。二是挖掘社区居民积极分子。动员社区中的热心公益的社会贤达、草根领袖、专业人士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引领和带动更多居民参与社区、融入社区,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制定有关激励制度,对社区居民积极分子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行为和成效予以褒扬。三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重点培育社区本土草根组织,把有共同兴趣爱好、相同理想志向的居民组织起来,定期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并通过孵化培育、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予以规范和扶持。四是推进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培育一批有活力、有特色的驻区单位,引导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智力、财力等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以上办理情况如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是炜云;联系电话:818219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3份)
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