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15: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18/2018-00075
- 发文日期
- 2018-03-12
- 公开日期
- 2018-03-15
- 文件编号
- 锡民基〔2018〕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民政、扶贫、救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基层政权,社区服务,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层转《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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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层转《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新吴区民政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现将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苏民基[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打造社区治理品牌,培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
二、2018年民政部将运用发现机制认定新的实验区,遵循“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实验区申报单位一般以市辖区、县级市为主。各地如有意向申报,请于3月底前与市民政局社区处联系。
附件:苏民基〔2018〕4号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pdf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3月12日
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 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