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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17:2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18-00029
发文日期
2018-01-15
公开日期
2018-01-16
文件编号
锡民人〔2018〕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双拥工作,救济,养老机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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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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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组发〔2017〕73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7〕352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2017〕364号)、《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锡民党〔2017〕12号)以及年度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年度考核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见附件1)。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机关党委负责考核监督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业务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办抽调人员组成考核检查组,全程参与指导直属单位班子述职述廉(含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民主测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考核评议事项

  (一)目标任务考核

  各直属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的通知》(锡民人〔2017〕4号)要求,对照《2017年重点工作考核表》(另发) ,进行自评;机关有关处室对口考评;局考核小组结合日常督查及年终评估情况形成年度综合考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1月31日前完成,具体要求见《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附件2)。

  (二)党建工作考核

  1.根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组发〔2017〕73号)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作抓党建工作述职,局党委逐一点评。各基层党组织1月25日前按要求上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局党委1月30日前组织实施。

  2.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锡组发〔2017〕81号)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一周上报时间安排,2月中旬前完成。

  3.根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锡组发〔2018〕5号)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3月底完成。

  上述两项,具体要求参见党建工作考核相关文件(附件3)。

  4.根据《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分标准》等文件要求,重点考核直属单位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责任书落实情况以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局考核检查组听取情况汇报,重点看台账、查账册,进行工作点评,并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打分,报局主体责任办公室。局党委在听取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及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审定年度考核最终得分。各单位根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并对照反馈的考核结果,及时整改、限期落实。各考核检查组请同时填报《市民政局元旦、春节“四风”督查暨2017年度主体责任考核抽查记实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1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参见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关文件(附件4)。

  (三)工作人员考核

  1.公务员考核。根据《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锡组发〔2009〕64号)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围绕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告知等程序组织实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1月2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参见《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要求》(附件5)。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一般采取个人总结或述职、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结合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1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参见《2017年度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要求》(附件6)。

  (四)其他相关事项

  局考核检查组参加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含意识形态工作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并对照《关于下达2017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对各直属单位开展综合考核。局考核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考核检查时间。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各处室(单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紧紧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把握标准,认真评判。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既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又关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

  (二)严肃纪律。各处室(单位)要畅通考核监督渠道,公开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要强化考核备案审核工作,凡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与年度考核相关的工资待遇。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三)按时完成。机关及基层单位年度考核工作,1月底前结束。

  1.机关报送市人社局相关材料:

  在系统上自动生成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年度考核奖及奖励奖金发放名册、符合健康休养条件人员名单报公务员考核培训处审核备案,审核后发放年度考核奖。

  2.基层报送组织人事处相关材料:

  (1)《无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1月18日前报送电子文件。

  (2)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7年重点工作考核表》(含需加分的相关依据材料),1月18日前报送电子稿。

  (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纸质表格)及江苏人事管理软件人员考核备案申报数据,2月7日前报送。

  附件:

  附件1:关于成立市民政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锡民党[2018]号).doc

  附件2:2017年度事业单年度考核工作要求.docx

  附件3:党建工作考核相关文件.rar

  附件4: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关文件.rar

  附件5: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要求.docx

  附件6: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求.docx

  附件7:2017年度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自查表.doc

  附件8:公务员考核通知及附表.rar

  附件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通知及附表.rar

  无锡市民政局

  2018年1月1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局领导。

  无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 1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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