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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双随机清单目录(2017年度)

发布时间:2017-09-12 17: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2017)

编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及要求

备注

1

假肢和矫形器企业检查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 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29号)

    第四条 申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所生产装配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二)拥有取得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不少于2人; (三)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四)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市民政局

已认定的假肢和矫形器企业

50%

1次/年

一般进行书面检查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取得民政特种行业证书所持有人的有效期,是否符合持证人员配比要求,劳动合同,服务场地等

 

 

填表说明:抽查比例,指被检查对象的比例;抽查频次,指抽查的周期,例如每年1次;抽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抽查内容及要求,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的具体内容及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要求。

 

无锡市假肢矫形器企业名录.xls

无锡市假肢装配企业抽查人员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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