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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2016年财务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2-24 13: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16-00039
发文日期
2016-02-24
公开日期
2016-02-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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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民政局2016年财务预算公开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16年度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民政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6、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7、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和意见,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

    8、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2、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4、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5、拟订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标准,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社会救助: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收入核对平台。出台《无锡市市区特困家庭深度救助实施细则》,探索特困家庭分类分层救助。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提高重大病患者医疗救助结报比例,做大做强“慈福”品牌,设立“支出型”贫困家庭专项救助资金,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救助。

    2、养老服务:出台推进老年助餐补贴政策等系列配套政策,年底前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41张,保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新建区域性老年人助餐中心10家,建成智慧管理养老机构、智慧居家养老社区各15家,养老机构新增内设医疗机构10家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覆盖率分别达100%、90%。推广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

    3、社区治理:推进基层社区“五化”治理,出台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系列政策文件,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打造新型“社区+”平台,推广“开放空间”等居民自治新模式,推进智慧物业、智慧家居、智慧养老等广泛应用,推进公益创新创业园等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公益创投及公益招投等活动,成立市社会工作协会,建立一批社工实训基地,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开发,打造社会工作示范项目、示范机构,推动志愿互助服务。

    4、公共服务:做好区际界线勘定和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优化农村“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慰问制度和办法,推进殡葬行业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益性骨灰堂日常运营补贴和集中文明引导等政策,拓展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构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四级网络,加快民政系统升级改造,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养老项目建设。

    5、基础保障:编制以“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无锡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养老服务、社区治理为配套的“2+2”规划体系,加快推进中民无锡养老中心等一批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带着感情做 做到心坎上”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信息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处、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规划财务处、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处)。

    2、下属单位18家:无锡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殡葬管理处、无锡市慈善物资捐赠中心、无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无锡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含无锡市儿童福利院)、无锡市殡仪馆、无锡市青城公墓、无锡市救助管理站、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清扬休养所、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惠龙休养所、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惠峰休养所、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溪南休养所、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震泽休养所、无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钱巷休养所、无锡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专项预算按照无锡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编制。2016年度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表为全口径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预算,共12张报表(见附件)。

    无锡民政局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78260.11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69.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60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000万元;

    4.其他资金6390.4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42601.96万元;

    2.项目支出35625万元;

    3.其他支出33.1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973.2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民政专项工作和民生保障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53.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统筹的单位承担部分。

    3.住房保障支出938.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的支出。

    4、其他支出11575.11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发行费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

    二、2016年度民政部门预算表

    (一)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等)。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民政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民政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数对应一致。

    (九)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十)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一)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民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民政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构成情况、财政拨款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支出安排情况。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要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以体现公开信息内容的连续性、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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