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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机关中层领导职位选拔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14-04-04 15: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18/2014-00018
发文日期
2014-04-09
公开日期
2014-04-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行政人员, 干部,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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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民政局机关中层领导职位选拔条件和程序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选拔岗位

局机关中层正职、中层副职领导职位。

二、资格条件

1、提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副科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主任科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领导职务的,应具有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率在80%以上。

三、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在民政局域办公网公布局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公推竞岗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事宜。

2、自荐报名。符合公推竞岗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3、民主推荐。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由公推竞岗工作办公室汇总推荐人数。一般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资格审查。按照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公推竞岗工作办公室对自荐、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演讲测评。组织公推竞岗入围人选竞岗演讲,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公推竞岗工作办公室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7、党委票决。公推竞岗工作办公室向局党委汇报考察情况,局党委集体讨论和票决决定拟任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

8行文任命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1、严肃纪律。遵守公务员选拔任用的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有关要求,采取非组织行为的,一旦发现,取消当事人参与资格。

2、严格监督。公务员职位选拔任用过程中,局纪委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对于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无锡市民政局

             2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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